严惩“蝇贪蚁腐” 管住“小微权力”
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大吃大喝、滥发福利,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行“方便”……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桦墅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云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今年8月,蔡云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深化拓展“治不正之风,促担当作为”系列监督,通过优化监督机制、探索方法路径、明确工作重点,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8月底,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347件493人,立案234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
“纪巡审”联动发力,靶向开展专项监督
“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今年5月,接到溧水区审计局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溧水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个别灌排沟渠跑冒滴漏、淤塞,有的硬化道路出现开裂或损坏等情况。针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溧水区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重点任务,探索“点面结合、纵深推进、多点开花”监督路径,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南京坚持“纪巡审”联动,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巡视巡察、资金审计等情况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合力纠治突出问题。其中,巡察机构开展“政治体检”,着力发现乡村振兴领域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系统性问题;审计部门开展“经济体检”,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揭示廉洁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纪法体检”,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充分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
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强化贯通协同,实现优势互补,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扎实推动一个领域接一个领域治理。
在粮食安全方面,南京组织开展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坚决纠治粮食主管监管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风不实等行为,深挖“影子公司”、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在耕地保护方面,南京重点关注以生态建设之名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现代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菜篮子”项目管理、标准化菜地建设、专项财政资金发放等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服务需求不匹配、建成项目闲置、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目前已处置问题线索3件9人,其中立案4人,督促收缴超范围补助226.35万元。
“室组地”联合办案,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今年2月,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畜禽屠宰科原科长卢长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江宁区纪委监委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会同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和监察员办公室合力攻坚,快速突破这一涉及惠农补贴的案件。
经查,卢长明利用负责全区畜禽行业日常监管及畜禽农业项目申报审核、补助资金核减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家禽养殖场、禽业公司等单位提供帮助,多次以借款为名,向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贿126万元。今年6月,卢长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今年以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乡村振兴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较弱,加上‘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单兵突进’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区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由对口联系室主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一体推进线索研判、调查取证、谈话讯问等工作,确保将问题查深查透。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不规范合同清理专项行动,通过优化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已发现违规发包、合同价畸低、租金长年无增长、超期租赁、租金收缴不及时等问题2545个,推动整改违规合同974宗,追回租金6472万余元,立案查处8人。围绕农村户厕改造、村级道路硬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项目招标、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线索14个、立案查处3人。
“惩治防”一体推进,扎实开展系统治理
在专项整治中,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依托“阳光惠民”等监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高效发现问题线索,推动监督和监管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今年年初,六合区雄州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余某因违规将其妻子纳入“失地进保”人员名单被查处。区纪委监委由点及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地进保”微调研,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失地进保”人员与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名册,进一步深挖细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已发现违规领取惠民补贴等问题线索8起,立案8人,同时督促镇街和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浦口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专项监督,调取土地确权、农业补贴、村组干部等信息近60万条,依托“阳光惠民”监管平台,建立10余种监督模型,筛查锁定异常数据1000余条,发现侵占田亩、骗取补贴等问题线索27件、立案9人。
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监督闭环。今年2月,高淳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区粮食购销公司固城分公司经理杨海洋、副经理汪剑平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同时推动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章立制24项。
为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廉洁文化建设,编写《基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扎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今年南京先后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批21件,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翁宏业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