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项自然资源政策措施,通过规划引领、资源保障和执法监管等多方面的努力,强力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规划先行,科学规划领航乡村振兴。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合理布局一二三产业项目用地。在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下,全市521个行政村完成了382个应编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各市(区)“通则式”规划全部出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全覆盖。二是强化保障,精准配置助推乡村振兴。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乡村振兴类项目用地的指标倾斜,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中产业用地需求应保尽保。近三年,共保障各类农业项目用地1205亩。三是守牢红线,严保耕地促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断健全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露头就打”。同时,有力有序推动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该,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因地制宜,植绿增绿打造美丽乡村。通过科学规划“布绿”、拆违治乱“建绿”、因地制宜“补绿”、发动群众“护绿”,按照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三效”兼顾,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三美”叠加要求,扎实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十四五以来,全市共完成新建、改造提升省级绿美村庄88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五是确权筑基,明晰产权保障乡村振兴。依法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推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到位,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资源资产盘活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进一步保障农民权益,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