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我省作为国家数字乡村引领区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近年来数字乡村建设的持续深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但也暴露出一些数字形式主义问题,例如数字“入村不入户”、平台系统建设与运营缺乏市场化主体参与、基层组织悬浮等,制约了数字乡村建设成效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愿景的实现。要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必须从群众侧、市场侧、政府侧完善数字生态,释放乡村高质量发展潜能。
首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是基础。我省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升级,已从接入端为数字赋能打好基础。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等催生农业领域新型生产关系,驱使传统经验式生产向规模化集成化生产转型,解决我省部分地区土地资源分散、个体生产效率低下问题。当前,需要提升数字技术可及性,消弭数字应用、数字能力等方面的鸿沟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农民的数字素养直接决定了设施的投入产出效能,并决定了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实际建设与应用质量。因此,要通过数字化培训、代理等服务供给降低农民接受和应用数字技术的门槛,提高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程度,并能够在乡村特定的社会网络关系中形成积极的传播效应。通过基层党组织、农业带头人、优秀乡贤等引领,以强带弱、以点带面建立一支具有地方特色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好学习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和筛选一批善于学网懂网用网的“新农人”,进一步结合国家科技下乡等政策,不断夯实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高素质基层共同体,持续推进共富成果扩散。
其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是动能。近年来,我省多地涌现出的农产品电商、智慧文旅、智慧金融、乡村经营等新经济模式的创新案例,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资源、推进农业转型、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新经济模式与新发展机遇提供了现实模板。一方面,可以从农产品生产侧出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作物产量与收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数字技术的精准应用可以推动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和特色化发展,推动农业向高品质、高附加值、高效益方向转变。另一方面,数字平台、大数据等应用提高了信息可视化程度,既能够充分挖掘并评估地方资源禀赋优势,又能够实时对接外部市场需求,降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契合农民人力资本特征与发展需求,创造更大就业机会与空间。同时,也为更好宣传推广地方特色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附加值构建载体,推进跨域式发展,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能。当前,数字文旅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要紧扣“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因地制宜抓住地方资源禀赋,通过数字化手段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乡村经济社会新发展注入新能量。
最后,数字治理能力提升是保障。智慧党建的打造有利于逐步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基层政府、社会团体、广大村民等多方主体协同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数字技术可以优化乡村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不断打破传统科层制弊端,让传统治理与现代技术有效结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也可以吸纳涉农主体参与共治来丰富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底层实践,自下而上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农民群体主人翁意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因此,要构建好数字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应做到三点:首先,打造数字共建机制。加大地方参与、认同及资源保护,加速技术层、行为层、组织层治理规则重构与调适,持续推动治理架构扁平化、网格化和集成化,构建多主体高效协同、多元参与的新型技术框架,这既能实现内外部市场资源信息共享与需求反馈,又能够及时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其次,打造数字共治机制。数字乡村赋能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的同时,又能反哺基层治理组织能力的提升,加速现代化基层治理组织建设,并催生适应数字治理的制度安排,保障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最后,打造数字共享机制。通过迭代不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调节机制设计,制定满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收入政策,并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与公平性的需求,确保既能够“做大蛋糕”又能够“分好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