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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活力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济宁新闻

12月18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大政治责任,着力补齐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短板,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各级工作责任。顶格成立由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乡水务等部门参与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委会,全面负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工作专班,形成了全市上下抓紧抓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制定了《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济宁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方案》等文件,系统抓好组织落实。推动召开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等重要会议,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月一调度、一通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

突出重点难点,加快补齐农村治理短板。坚持以点带面、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原则,系统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力推进农村水源地保护。212个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全部划定保护区,设置了界碑、宣传牌、警示牌,定期组织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有效保障了农村饮用水安全。二是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乡镇全覆盖,依托现有10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日产日清”。三是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5967个村生活污水和97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入选国家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四是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4个县市区全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863家规模养殖场、6000余家养殖专业户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狠抓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农药化肥减量。通过农业投入源头减量、建设以二级提水泵站为中心的区域性内循环体系等方式,完成63.09万亩稻田退水治理,2024年全市商品有机肥施用量22.72万吨,配方肥应用面积676.7万亩。二是强化渔业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增殖放流、池塘生态化改造等工程,退出养殖池塘23万亩,完成5万亩池塘生态化改造,实现水面释放、以鱼净水。三是强化农作物秸秆禁烧。发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全力做好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省卫星遥感监测全年“零火点”。四是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累计完成3293个行政村整治,并全部达到生态环境部成效评估标准。

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农村生态治理水平。坚持长效常治,持续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成果。一是完善法治保护机制。先后颁布实施了《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难题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完善规范治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农药科学使用、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渔业污染防治等11项技术导则,有效解决面源污染治理标准不统一、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项目包保和资金争取,2019年以来,我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库33个、省级项目库11个,覆盖全市14个县市区,累计争取中央、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全省第一,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四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农村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等,市县生态环境、城乡水务、畜牧等部门和472名一线环保网格员不定时开展大排查,跟踪监督整改,切实抓好日常管理。

下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农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时刻紧盯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提升治理能力,积极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以更大的力度争取农村生态治理资金。会同城乡水务、财政等部门,充分研究上级政策,高标准抓好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全力推动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级污染防治项目库。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力争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审计一批、拨付一批,对建设进度慢、资金执行率低的进行精准帮扶,确保项目尽早投入运行,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以更大的力度抓好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压实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责任,积极组织管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农村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黑臭水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范围,随机开展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以更大的力度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城乡水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村庄进行全覆盖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将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设施长效管护、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纳入环保督察重点任务台账,推动农村环境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为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济宁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杜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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