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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年08月04日 来源:澎湃新闻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业品牌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是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着力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3年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脱贫地区品牌打造能力明显提升,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溢价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引领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作用明显加强,塑强50个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精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200个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地域性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300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授权企业品牌和600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建设一批质量水平高、供给能力强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

重点任务

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全产业链升级。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突出“土特产”要求,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支撑作用,增强综合试验站在脱贫地区辐射带动能力,用好科技特派团和产业顾问组,以“一县一团”方式进行帮扶。推进产业全链开发,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运输销售等能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等项目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

提升供给质量,夯实品牌发展根基。指导脱贫地区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快淘汰品质差、效益低、老化退化品种。指导脱贫地区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择优纳入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县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支持打造一批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

强化市场跟踪,做好品牌战略布局。成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专家指导组,重点围绕832个脱贫县主导产业开展市场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市场趋势,指导脱贫地区根据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明确品牌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品牌发展规划。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围绕脱贫地区特色资源和产业特点,开展行业发展动态和品牌消费市场专题研究,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为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提供信息支撑。

壮大品牌主体,提高品牌建设运营能力。启动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带头人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倾斜支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提升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运营能力。深入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建设和电商发展培训服务活动,加强品牌标准宣贯,增强主体品牌培育和保护能力。鼓励脱贫地区组建或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承担区域公用品牌运营职能,统一开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开发、品牌保护等,推动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品牌共创共护共享。重点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提高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经营的主动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培育,强化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培训服务活动,2025年实现本辖区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及核心授权主体负责人培训全覆盖,每个脱贫县重点培育3—5个品牌电商带头人。

开展品牌帮扶,强化样板示范带动。深入实施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帮扶行动,重点支持农业农村部20个品牌帮扶重点县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完善帮扶机制,总结帮扶模式,推动以点带面。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组织东部地区农业品牌强县对协作地区脱贫县开展品牌帮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启动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结对帮扶工作,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品牌打造不同路径,每年选择3—5个脱贫县“一对一”支持开展品牌建设,树立典型标杆,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做法经验,带动辖区内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能力全面提升。

加强宣展推广,提高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启动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亮牌”行动,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突出品牌特色,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树立品牌形象。建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编制《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大全》。利用中国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一张图”,数字化呈现品牌建设成果,促进销售转化。启动脱贫地区农业品牌联展计划,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大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全方位展示、全媒体参与、全平台推广态势。

支持渠道拓展,实现品牌营销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办的农业展会、节庆活动、产销对接等要向脱贫地区倾斜,在展位费用、渠道对接、品牌推介等方面提供减免扶持政策。启动“千名采购商走进脱贫地区”全国行活动,组织开展系列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重点在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产销对接,支持脱贫地区与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开展深度合作。支持粮油、果品、蔬菜、茶叶、畜牧、渔业等全国性专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品牌营销和产销对接活动,推动产销渠道精准对接。

强化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健康发展。指导脱贫地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建立授权使用主体名录,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规范有序发展。指导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和授权主体开展商标注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严厉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马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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