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明县委编办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保障作用,通过用好编制配置、优化机构设置、激活体制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用好编制配置,为乡村振兴赋能。坚持“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组织技术优、能力强的专业型人才下沉基层,积极为各镇街引进公费农科生等农业领域专业人才,有效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二是优化机构设置,为乡村振兴助力。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部分涉农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在县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扎实开展。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4方面主要职能,综合设置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优化镇街机构设置,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三是激活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提效。厘清属地党委、政府与县直部门之间的界限,推动镇街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县级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执法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人随事走”原则同步下沉执法力量,由镇街统一指挥管理,提升基层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