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4亿元,支持48个革命老区县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探索具有老区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公益金使用单位要密切监控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成效。
2021年,为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当年安排20亿元在全国28个有革命老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开展40个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同年,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印发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实施示范区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省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可依据示范区建设实际需要,确定资金使用具体范围。加大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等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同一项目不应重复支持。
2022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2021年4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名额,达到48个。并下达资金20亿元,支持全国28个省份48个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支持10个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