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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新政保障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要素

2024年04月01日 来源:《农民日报》

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浙江延续了一批落地成效良好的政策,新增了一批基层诉求强烈的政策,调整了一批更好承接省部要求的政策,出台了20条“干货”,涵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用地用海审查报批、自然资源资产供应、自然资源保护等五大方面。其中,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被摆在了突出位置。

近年来,浙江出台了一系列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举措,以全要素、全领域、全链条的服务,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去年,浙江共批准建设用地37.56万亩,同比增长20.2%,其中重大项目用地报批174个,用地面积14.1万亩;共批准项目用海145个,面积2.2万亩;供应建设用地49万亩,开采石料矿3.45亿吨。

去年12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将通过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统筹安排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布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布局等,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源头保障。

聚焦乡村规划,在县乡级总规基础上,浙江将采用粗细两种方式:颗粒度较粗的,制定“通则式”管理规定,以“指标约束+分区准入”的方式,落实规划管控要求;颗粒度较细的,则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细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领域项目的空间安排。

此外,为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浙江明确,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用地类型,为乡村振兴配套设施、产业融合项目落地提供空间支撑。而针对浙江人多地少、山多田少,且存在的农业空间布局分散问题,浙江将集中连片建设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推动“小田”变“大田”、“巴掌田”变“高产田”,同时还将加快推进林耕置换试点、探索开展“多田套合”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创新深化“土地整治+”模式等工作。

根据计划,今年,浙江将完成林耕置换两万亩,恢复耕地面积30万亩,逐步实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优化整合,推动构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落在耕地上、高标准农田全部建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落在高标准农田中的“金字塔型”耕地保护格局。

责任编辑:杜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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