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这是党中央基于当前我国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对于高质量发展的辩证思考,以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但也要看到,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依然明显,农村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依然是最主要的结构性问题之一。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事关城乡融合发展的质量,也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民生。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上,我们不能只有城市繁荣的一面,无视乡村落后的另一面,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把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客观地看,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
提升乡村产业的发展能力,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一招。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产业。只有实现了农村的产业振兴,才能带动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全面振兴。从这个意义上看,只有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拓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加强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途径。县城是连接大城市与乡村的关键纽带,积极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影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互成就、相得益彰。
更加注重对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保障。要积极用好财税、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举措,以持续不断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向赋能。
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市场调节的问题。要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就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强化问题导向又明确政策取向,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城乡、区域及收入差距,不断增强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