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支撑作用,济南市近日印发实施了《关于动员激励广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了解,该意见是济南首个以动员激励人才返乡下乡为主题的乡村人才政策。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人才政策“双30条”覆盖范围,持续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才引进方面,济南市通过在高校建立“青鸟驿站”,宣传解读家乡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精准对接服务就业创业需求和投资意向,为优秀青年学子回乡就业创业架设好桥梁;每年组织4000名左右大学生志愿者到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等见习实习或社会实践,引导青年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成才;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扶持,全力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达到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达到1000万元;统筹“一村一业”、“泉韵乡居”、衔接补助等资金,每年选取500个左右的村庄,重点扶持规模化、融合型的产业项目,帮助广大人才更好地在乡村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