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快涉农资金支出执行,着力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加快农林水大类支出,优先保障“三农”。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对农林水大类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及时调度。上半年全市农林水大类支出9.9亿元,同比增长19.9%,高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17.8个百分点,完成农业农村领域投入“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
加快惠农补贴发放,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第一时间下达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1.51亿元,督促县区完成全部资金发放,惠及农户37.6万户次,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快衔接资金支出,推进乡村振兴。围绕“资金跟着项目走”,督促县区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上半年中央衔接资金支出3908万元、支出进度55.3%,省级衔接资金支出2802万元、支出进度67.2%,均达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汪伟 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