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荐申报工作,同时对第一、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开展复核。
自2019年起,安徽省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的联合部署,已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培育和树立了一批乡村治理基层典型,两批共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97个,成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抓手。
本次开展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荐申报工作是第三批,拟新命名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8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50个,示范村创建标准从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6个方面进行考量,示范乡(镇)从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4个方面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