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部署了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等改革举措。这是党中央着眼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新时代新征程,各地要结合农情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的基本原则
坚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原则。一是注重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例如,重庆应结合多山地丘陵的地貌特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农村土地空间,提高单位面积的农业经济效益。二是注重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利用高新技术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生态系统中物质和能量的多级循环利用。三是注重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性。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优先的原则。一是要以农民的经济利益为核心。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居民提供多元稳定的经济保障。二是要统筹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利益。既要保障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建立有效的基层治理机制,保障农民政治权益,同时培育独特的农村乡风文化,改善农民精神风貌。
坚持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原则。一是加强城乡和区域间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实现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二是推动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从城市向农村和欠发达区县延伸,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三是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与农村的丘陵山地、特色农产品等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走特色绿色生态之路原则。一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同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二是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注重对农业生态系统的修复,打造特色生态农产品。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原则。一是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更好适应市场需求。二是优化政策效能,使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共同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的工作重点
健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机制。一是利用好数字化融资平台,根据特色农业项目的生产规模与生产周期设计灵活的农业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根据丘陵山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进行科学的区域划分和产业布局,利用山地丘陵特色打造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结合农业技术开发高山特色农产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三是以农村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推动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完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条,在农户、农业园区内部建立独立的主体小循环链,在不同经营主体、生产环节之间建立产业间循环链,并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区域间的地域大循环链。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一是补全基础设施短板,构建现代化农村交通体系,推动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从主城区向农村以及偏远区县延伸,为农业发展和乡村旅游创造条件。同时完善天然气、信息网络进村配套设施,确保农村居民用水用电稳定、通信畅通。二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优化农民生活质量。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提升村容村貌,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保障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
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一是健全“一区两群”协同机制,建立横向利益分享体系,加大“一区”帮扶“两群”力度,利用产业协同、城乡协同、人力协同三个协同载体促进“一区两群”在研发创新、绿色赋能等方面深化合作。二是畅通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资源均衡配置,弥补农村资源短板,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三是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小县大城、强镇带村、强村富民贯通联动改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实现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格局。